转发大商所: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9 16:54:5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大商所发〔2019〕132号 各会员单位: 2019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4月7日)将至,我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3月29日 交易所公告链接:《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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