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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保专题】读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2)——如何获知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和路径?

来源: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13:35:16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提高中小投资者阅读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引导投资者主动阅读定期报告,提升投资者客观分析能力、识别投资风险,让投资者愿意看、看得懂、能判断,鼓励投资者养成阅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

      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面向全市场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梳理了阅读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应知应会知识,形成了概述篇、财务篇、非财务篇三大章节的问答手册。其中财务篇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大基础报表出发,介绍了阅读财务报表及进行财务分析的重点及方法;非财务篇侧重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结合公司治理、企业责任等非财务信息引导投资者了解定期报告是如何讲述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故事,帮助投资者提升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能力。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就定期报告而言,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全文应该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公司也可以将年度报告刊登在其他媒体上(如公司官网),但不得早于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的时间。

       因此,投资者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定期报告全文和摘要,可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上查询定期报告摘要,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报刊开办的网站上查询定期报告全文。

       关于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4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8月31日前)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在定期报告具体披露日期的确定上,一般是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披露时段内自助预约披露日期,披露日期一旦确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作变更,以保证定期报告披露有序进行。

来源: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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