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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17:08: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其形式包括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不法分子通常冒充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虚构专业理财业务员身份,或者利用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股吧、股票软件等作为营销平台,通过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以收取会费、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二)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本质上是一种资金借贷关系,配资公司将自有资金和从市场募集来的资金通过平台借给投资者,实现投资者的杠杆交易。配资公司提供证券账户和资金,收取利息。为了确保出借资金的安全,配资公司实时监控客户账户资金情况,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当客户资金到达预警线,配资公司会通知客户自行减仓或补保证金,一旦客户资金触及平仓线,配资公司有权立即平仓。

场外配资活动杠杆高、风险大,多有不实宣传,场外配资公司通过电话营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软件、邮箱群发、财经网站广告页、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向普通投资者介绍配资业务。为迅速吸引关注,发展业务,场外配资往往采取“低门槛、10倍杠杆、配资资金秒到账”等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

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诈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本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可向中国证监会或当地证监局进行举报。

(三)非法期货交易

根据国家规定,只有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才能进行期货交易。期货经营机构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按规定主动向投资者提示期货交易风险,并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期货交易风险很大,不可能稳赚不赔。近来,有些不法分子通过QQ、网络论坛等发布信息,说期货交易“投资小、收益大”,只要跟着“老师”做,就可“一个月收益翻番”,这是在骗取投资者钱财,请投资者一定要当心。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通过夸大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非法期货交易。投资者如果想要参与期货交易,首先应当对期货交易相关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规则有所了解,然后通过合法的期货公司交易在合法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

(四)非法发行股票

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未经依法核准或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编造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证券发行获得批准等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的“原始股”,或者私下签署转让协议、认购协议;(2)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驻华代表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者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3)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4)跨地区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售卖股权或者通过传媒模式售卖股权,从而规避《证券法》有关公开发行的规定。

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产品,依法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会向您保证取得高收益。买卖股票,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以免上当受骗。

(五)非法外盘期货

一些机构推广所谓“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国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指导、“一对一教学”、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相关费用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交易软件进行“外盘期货”交易。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期货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交易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如果有人向您宣传,做“外盘期货”能够赚大钱,那是欺诈误导,请您不要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六)无资质场外期权

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群组等方式招揽客户,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无需开通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

这些平台无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此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请投资者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辨明真伪,在看到或收到机构或个人收费荐股的信息,应先到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该机构或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致电被假冒的合法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在进行投资交易之前,务必了解有关交易规则、投资风险等,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以免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来源:友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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