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原木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458号)和《关于原木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459号)通知,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即将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原木期货自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原木期权自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起上市交易。当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8:55-9:00,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暂不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原木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LG2507、LG2509、LG2511。
原木期权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以LG2507、LG2509、LG2511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三、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公司原木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3%;涨跌停板幅度为±6%,上市首日为±12%。
公司原木期权交易保证金标准与标的期货一致。
四、交易指令
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原木期权交易可以使用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
五、期权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六、持仓限额
原木期货持仓限额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原木期权持仓限额为1500手。原木期权与原木期货分开限仓。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品种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七、组合保证金
原木期货合约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
自2024年11月19日结算时起,原木期权2507合约月份的合约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
八、相关费用
公司原木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
公司原木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4元/手,原木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原木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2元/手。
九、申报费
自上市当天交易时起,大商所对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原木期货、原木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元/笔 | 5元/笔 |
原木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原木期权合约申报费按合约月份统计。
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信息量=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十、交易权限
已开通大商所交易编码的客户(非休眠)可直接参与原木期货交易,已开通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非休眠)可直接参与原木期权交易,其他客户如需开通原木期货和原木期权交易权限,请按大商所适当性要求提交申请。
请您注意新上市合约风险,理性投资、合规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
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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