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临近交割期、交割期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5 11:08: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尊敬的客户: 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商品期货品种临近交割月份合约、交割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 公司不再额外提高5%,即在公司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按交易所规则同步调整(即同一结算日同比例调整)。大豆2号、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普麦品种不在调整范围内。 请注意控制持仓和资金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