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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商所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6 15:2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7号文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具体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1%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管理和持仓调整,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晟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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