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金控佳选进取FOF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佛山金控佳选进取FOF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佛山金控佳选进取FOF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佛山金控佳选进取FOF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备案代码:SAFR38
基金成立日:2024-01-02
基金管理人名称: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终止事由
客户全部赎回引发清盘。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于2024年【10】月【31】日终止,进入清算程序。终止日下一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运营服务费等费用。
2、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组成清算小组,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依法尽快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将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6)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其他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申购与赎回,我司承诺在清盘终止日及之后不再有主动投资行为。如有与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冲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因基金资产未能及时变现而导致基金清盘时间的延误,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我司承担 。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佛山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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